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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 和贵“枫”景 —— 庭所联动化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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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20 11:05:37 打印 字号: | |

和贵“枫”景

和亲既康禄,贵子共贤孙。世遗土楼,和贵文化。千百年来,“顺应自然”的智慧和独特的技艺,让土楼营造技艺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厚植了璀璨的方圆和贵文化。南靖法院以土楼和贵文化为基础,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和言和行和贵”的和贵调解体系。现推出“和贵‘枫’景”栏目,带您一起回顾南靖法院在践行枫桥经验推进矛盾化解过程中,由调解案例、经验总结、人物光芒、小城故事……凝聚成的“法治关怀”。本期为您带来的是南靖法院土楼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员化解的一起离婚纠纷案。

 

近日,南靖法院土楼法庭成功指导调解员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和解,该案顺利结案。

2003年3月,肖某(化名)与简某(化名)二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但生活中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产生嫌隙。2024年4月,简某诉至法庭,要求离婚。

土楼法庭收案后,通过对案件的细致梳理和多次与案件当事人的电话沟通,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为减少当事人双方的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司法所派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在土楼法庭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分别联系肖某与简某,听取他们对家庭和彼此的想法。同时,深入当事人的邻里,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状况,对当事人进行深入的情理分析。

走访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心声,耐心疏导安抚,使双方堆积在内心的负面情绪得到宣泄,并试图挽回这段婚姻,但原告认为双方无和好可能,坚持离婚。调解员见状,征求双方的意见后开展“面对面”调解。

为了加大调解力度,法庭的法官从旁指导、协助化解。

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多次陷入僵局,法官在旁密切关注,当出现僵局时,便缓和气氛,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有效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对抗状态,并通过与双方的沟通,了解到双方的主要争议点还是在共同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上。

那么,如何才能让双方的矛盾化解或将离婚带来的伤害降至最低?

“解开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既要从法律的专业角度释法说理,也要从亲情感召的角度化解心结,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过程中,法官与调解员一边劝说双方考虑多年感情,以及共同养育两个儿子的风雨历程,分析双方各自的付出和压力等情况,换位思考,虽然做不成夫妻,但是毕竟有着多年的情分,好聚好散;一边从双方离婚后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责任编辑:南靖法院